前陣子播《烈火3》時記者問喜爺和鄭視帝的不和傳聞時,他說經過幾個月的拍攝後大家只是同事,那就只是同事了。人唔會設一個目標結識一個人要達到乜嘢結果的嘛…就是了。
而我和同事甲,經過幾十個月的共事後仍然只是同事,
人是群體動物嘛,多一個朋友總比多一個敵人好。而且
但話說回頭,做嘢係做嘢,
只是同事就只是同事囉,同事我沒有得揀(可以給我一些正常一點的人就好了,嗚),選朋友我還想有點自由度。既然大家相識的時間不算短(我為她也死了很多細胞,計起來應該係我問向索償才對﹗),到頭來泛泛之交也談不上,一點都不可惜,既然淡如水,就由得佢繼續淡。放咗工,佢有佢我有我,大家眼不見為乾淨,不好嗎?
也許是人大了。讀書時很怕自己交不上朋友(原因當然是不想孤獨過lunch和分組沒人和自己同組了…),那時逢人訕逢人笑,就像初玩面書要儲多啲friend,行到邊班都有人識…感覺自己很強大的說。人大了,寧缺莫濫,人生可有幾個知已都已經很好,遠比一街三九唔識七的所謂「朋友」好多了。
選朋友,我是很有要求的,ok﹗
(同事乙的這一句讓我想起之前喜爺的訪問,再引發小的發了一段牢騷,更大的作用是…原來ipod個os update咗做3.1後,寫完memo可以直接send去email,那就算沒wifi也不要緊,打咗先,之後先再send出嚟,好方便啊﹗正﹗)









